各省轄市建設局(委)、市政(園林)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貫徹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的意見》(建人〔2012〕19號)、《關于做好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建人專函〔2013〕36號)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15年度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統一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蘇建函教〔2015〕100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5年度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繼續教育和復檢換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1.繼續教育和(he)復(fu)檢換證工(gong)作由(you)省住(zhu)房城(cheng)鄉建設(she)廳(ting)人事(shi)教育處牽頭負責,具體(ti)組織實施工(gong)作由(you)省住(zhu)房城(cheng)鄉建設(she)廳(ting)執(zhi)業(ye)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負責,相關培(pei)訓教材的組織和(he)配發(fa)工(gong)作委托省建設(she)教育協會(hui)承擔。
2.各省轄市建設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相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培訓考核組織及證書發放等工作。
二、參加對象
參加復檢換證人員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2010年取得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員(土建、市政)、質檢員(土建、安裝、市政)、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試驗員、城建檔案管理員《建設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在江蘇省建設考試培訓網中能夠查詢到相關證書記錄),且證書到期未參加繼續教育的人員。《相關崗位名稱對照表》詳見附件。
2009年取得相關證(zheng)(zheng)書(shu)但(dan)未參加過繼(ji)續(xu)教(jiao)育和(he)(he)復(fu)檢換(huan)證(zheng)(zheng)的人員(yuan),可(ke)一次(ci)(ci)性參加此次(ci)(ci)繼(ji)續(xu)教(jiao)育和(he)(he)復(fu)檢換(huan)證(zheng)(zheng)工作;逾(yu)期不參加者,其證(zheng)(zheng)書(shu)(印(yin)章)信息(xi)將被核銷。
2.在(zai)建設(she)單位(wei)工(gong)作且2年(nian)內未脫(tuo)離本(ben)(ben)崗(gang)位(wei)。質(zhi)量安(an)全(quan)生產符合國家建設(she)工(gong)程質(zhi)量、強制性標準和施工(gong)安(an)全(quan)條文(wen)規定,近兩年(nian)來在(zai)本(ben)(ben)崗(gang)位(wei)管(guan)理工(gong)作中未發生三級以上(含三級)質(zhi)量安(an)全(quan)事故,能勝任(ren)本(ben)(ben)職工(gong)作。
3.參加(jia)由各地按照統一(yi)教材大綱和規定課時要(yao)求(qiu)組織的繼續教育(yu)培(pei)訓,到課率達到總課時的2/3,并(bing)經(jing)統一(yi)考核成績(ji)合格。
4.年齡不(bu)超過65周歲(1950年12月(yue)31日后出生)。
三、報(bao)名組織
(一)網上(shang)報名
1.報名(ming)方式。復檢換證采取網上(shang)報名(ming)的方式,符合條件(jian)的持證人員(yuan)登陸“江蘇省建設考試(shi)培訓網”(),按照“就近、就便”原(yuan)則(ze),自愿選擇擬參(can)加復檢換證的地區(qu)進行網上報名(ming)(具體報名(ming)步驟(zou)見網站下載中心)。
2.報名(ming)時(shi)間。持證人(ren)員網上報名(ming)時(shi)間為(wei)2015年8月(yue)(yue)1日(ri)~8月(yue)(yue)31日(ri);市級審(shen)核截(jie)止時(shi)間為(wei)2015年9月(yue)(yue)2日(ri)。
(二)現場(chang)審核
持證(zheng)人員在(zai)網(wang)上申報成(cheng)功后,須(xu)在(zai)規(gui)定的時間內持相(xiang)關(guan)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核。
1.現場審核(he)需(xu)提供(gong)的有(you)關材料(liao)
(1)《復(fu)檢換證(zheng)報(bao)名(ming)表》(網上打印(yin));
(2)二代身(shen)份證(zheng)原(yuan)件。
2.身(shen)份證信息采(cai)集
自2014年(nian)起,繼續教育和復檢換證(zheng)工(gong)作(zuo)采用二代身(shen)(shen)(shen)(shen)份(fen)證(zheng)識(shi)別技(ji)術采集持(chi)證(zheng)人員(yuan)身(shen)(shen)(shen)(shen)份(fen)信(xin)(xin)息。各(ge)市建設行(xing)政主管部門進行(xing)現場審(shen)核時,應做好持(chi)證(zheng)人員(yuan)身(shen)(shen)(shen)(shen)份(fen)證(zheng)信(xin)(xin)息采集工(gong)作(zuo)(持(chi)證(zheng)人員(yuan)網上報(bao)名(ming)時,也可通過身(shen)(shen)(shen)(shen)份(fen)證(zheng)讀卡器自行(xing)采集身(shen)(shen)(shen)(shen)份(fen)證(zheng)信(xin)(xin)息),確保上報(bao)數(shu)據準確規(gui)范。
四、繼續教育
1.持證人員在證書有效期滿之前均應參加每崗位不少于20學時的繼續教育。
2.繼續教育工作由各地推薦的培訓機構承擔。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師資、課程、學時等要求監督檢查培訓機構的培訓實施情況,確保培訓質量。
3.各培訓機構應強化自律意識,規范培訓行為,嚴格收費標準,確保培訓效果。
五、考核組織
1.考核方式。本次繼續教育考核采取全省統一考核,分崗位進行的方式。各崗位均為開卷考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試題均為主觀題,全部在試卷上作答。
2.考核時間。
日(r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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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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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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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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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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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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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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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cheng)施工員(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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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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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員(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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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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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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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zi)料員(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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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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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ji)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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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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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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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tu)建質量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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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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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安裝質量員(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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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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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質量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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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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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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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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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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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檔案管(guan)理員(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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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點申報。各地確定繼續教育考核地點后,于考試前20個工作日通過系統提交考點設置情況等相關信息。
4.考務組織。各地應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要求,認真做好繼續教育考核組織工作。考試期間,我廳將根據情況派出巡考人員監督各地考核實施情況。
六、證書管理
1.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并經統一考核合格后,對土建施工員、市政工程施工員、土建質量員、設備安裝質量員、市政工程質量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換發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對試驗員、城建檔案管理員換發《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2.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不設置質量員配套印章的通知》(蘇建函教〔2015〕260號)文件要求,原頒發的《建設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崗位證書》質檢員配套印章在證書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有效期滿時,通過繼續教育換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證書》,同時取消原配套印章。
3.各地憑繼續教育考核合格名單至廳便民服務大廳辦理證書驗印手續,并于60日內將全部換證人員原崗位證書(原件)和印章(質檢員)繳回廳便民服務大廳核銷;考核合格人員憑原崗位證書(原件)和印章(質檢員)至考核地換取新證。
七、收費標準
各地應結合本地區的實際,確定培訓收費標準并報當地物價部門備案。
各地收取的培訓費用按25元/人標準,上繳廳執業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用于系統維護、試卷印制、證書印制等相關開支。
八、其它
1.對從業人員開展繼續教育是建設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各有關單位應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力合作,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和進度安排,確保繼續教育和復檢換證工作順利進行。
2.為進一步規范管理,各地在檢查持證情況時,應把證書是否有效作為一項重要內容。
3.為做好培訓教材的組織發放工作,請各地于審核截止后3個工作日內將本地區培訓教材的訂購數量和發放地址報省建設教育協會。
4.繼續教育和復檢換證有關事宜請與廳執業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聯系;教材訂購事宜請與江蘇省建設教育協會聯系。
廳執業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
聯系人:金強 蔣曉曦 025-51868680
省建設教育協會
聯系人:王飛 李亞楠 025-83750572
附件:相關崗位(wei)名稱對照表(biao)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