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bao)考人員:
為做好2015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省直報名點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5年度全(quan)國造價工程(cheng)師執業(ye)資格(ge)考(kao)試時(shi)間定于10月17日~10月18日兩天。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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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shi)間(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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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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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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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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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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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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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計(ji)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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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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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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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gong)程技術與計量
(土木(mu)建(jian)筑(zhu)、安裝(z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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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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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fen)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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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ke)目設置及管理模式(shi)
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置《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筑、安裝)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與“安裝工程”2個子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ju)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免試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三、試題(ti)(ti)題(ti)(ti)型(xing)及(ji)答題(ti)(ti)方(fang)式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于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報考條件
嚴格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和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除第五款外)及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中對報考條件的有關規定做好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
(一)凡中華人民(min)共和國公(gong)民(min),香港、澳門、臺灣居民(min),遵紀守法(fa),并具(ju)備以下(xia)條(tiao)件之一者,均可(ke)申(shen)請參(can)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已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已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zhuan)業技(ji)術(shu)職務并具備下(xia)列條件之一者,可免(mian)試(shi)《建設(she)(she)工(gong)程(cheng)(cheng)(cheng)造(zao)價管理》和《建設(she)(she)工(gong)程(cheng)(cheng)(cheng)技(ji)術(shu)與計量(liang)》兩個科目,只參加(jia)《建設(she)(she)工(gong)程(cheng)(cheng)(cheng)計價》和《建設(she)(she)工(gong)程(cheng)(cheng)(cheng)造(zao)價案例分析(xi)》兩個科目的考(kao)試(shi)。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三(san))香(xiang)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考試的(de),請按國家有關(guan)文件規定(ding)執(zhi)行(xing)。
(四)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規定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五(wu)、報名程序
省直(zhi)報名(ming)點接受在寧工作的(de)報考人員報名(ming),其(qi)他各市的(de)報考人員請(qing)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報(bao)(bao)考(kao)人員完成網上報(bao)(bao)名系統注(zhu)冊登錄(lu)后,選(xuan)擇“報(bao)(bao)考(kao)省(sheng)份”(江蘇省(sheng)),進(jin)入報(bao)(bao)名信息(xi)維護(hu)頁面(mian),在(zai)“選(xuan)擇地(di)市”欄中選(xuan)擇最下(xia)方“江蘇省(sheng)省(sheng)直”報(bao)(bao)名點。
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采取先審核后繳費的形式,具體流程: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網上繳費。報考人員應按以下要求完成報名工作。
(一)網(wang)上報(bao)名
1.個人注冊或登錄(lu)。報(bao)考人員(yuan)訪問“全(quan)國專業技術人員(yuan)資格考試報名(ming)服務(wu)平臺(tai)”(),進行個人注冊或登錄。
2. 網上信息(xi)填報(bao)。報(bao)考人員(yuan)注冊(ce)后(hou)點(dian)擊“幫助”按鈕,詳細閱讀(du)《報考人員(yuan)報名操作手冊》,按照步驟(zou)流程進(jin)行信息報名。
3. 系統照片審核(he)。報考(kao)人員確認報名信息后等待網上照片審核,審(shen)核通過后即可打印報名(ming)表。
4.網上報名時間。7月15日09:00~24日16:00(逾期不
接受補報)。
(二(er))現場資格(ge)審查
首次報考人員完成網上報名流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填寫蓋章)后,需到現場接受資格審查。續考考生完成網上報名流程后,不必接受現場資格審查,只需于8月4日前完成網上繳費。
1.現場資格審查時間:7月28日-7月29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2. 現場資格審查地點:南京市江東北路399號綜合辦公樓4樓410、411室(江(jiang)蘇(su)開放大學院內)。
3. 首次報考人員接(jie)受資格(ge)審查時需(xu)提供以(yi)下材料(liao):
①網上在線打印的2015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注:請用激光打印機,請勿改變條形碼大小,需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②本人身份證(zheng)原件及(ji)復印件;
③相應的(de)學歷證書(shu)及復印件(jian);
④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
⑤申請免2科報考人員還另須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
(三)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請務必盡快完成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4日16:00時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資格考試統一網上報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號)精神,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續考考生,網報檔案庫中無檔案信息的,一律按首次報考人員處理。2015年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包含2013年和2014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外省轉入考生視同首次報考人員。
六(liu)、網上(shang)報名注意事(shi)項
(一)手機推送短信及綁(bang)定(ding)功(gong)能
1.2015年起(qi),“全(quan)國專(zhuan)業技術人(ren)(ren)員(yuan)資(zi)格考(kao)試報(bao)名(ming)服(fu)務平臺”增加了(le)手機(ji)推送短信功(gong)能(neng)。報(bao)考(kao)人(ren)(ren)員(yuan)通(tong)過資(zi)格審核(he)(he)后,統一網報(bao)平臺將向報(bao)考(kao)人(ren)(ren)員(yuan)手機(ji)推送短信,告知(zhi)報(bao)考(kao)人(ren)(ren)員(yuan)已通(tong)過資(zi)格審核(he)(he),提示進行后續(xu)操作。請(qing)報(bao)考(kao)人(ren)(ren)員(yuan)在網上(shang)報(bao)名(ming)時(shi)如實填(tian)寫(xie)手機(ji)號碼。
2. 為(wei)便(bian)于報考人員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gai)注冊信(xin)息,限(xian)制代報名行為(wei),全國統一(yi)網(wang)報平(ping)臺(tai)新(xin)增加了手機(ji)(ji)綁(bang)定(ding)功(gong)能。每個手機(ji)(ji)號(hao)碼只能綁(bang)定(ding)一(yi)個用戶。綁(bang)定(ding)手機(ji)(ji)后(hou),可(ke)以使用手機(ji)(ji)號(hao)碼登(deng)錄系統,向綁(bang)定(ding)手機(ji)(ji)發(fa)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hou),報考人員可以查看用(yong)戶(hu)(hu)名(ming)、重置密碼(ma)和修(xiu)改(gai)注(zhu)(zhu)冊信(xin)息(xi)(xi)(注(zhu)(zhu)冊信(xin)息(xi)(xi)修(xiu)改(gai)僅限用(yong)戶(hu)(hu)名(ming)、姓名(ming)和身份證(zheng)號(hao)以外的(de)其(qi)他(ta)信(xin)息(xi)(xi),報考人員成功注(zhu)(zhu)冊后(hou),用(yong)戶(hu)(hu)名(ming)、姓名(ming)和身份證(zheng)無法(fa)修(xiu)改(gai))。用(yong)戶(hu)(hu)變更綁定手機(ji)號(hao)可在(zai)注(zhu)(zhu)冊維(wei)護(hu)模塊完成。
(二)修改報(bao)名信(xin)息事(shi)宜(yi)
1.未確認(ren)報名信息(xi)的(de),報考人員(yuan)可以自(zi)行直接修改報名信息(xi)。
2.已確認報名(ming)信(xin)息(xi)的,報考人(ren)員可(ke)以自行取消(xiao)報名(ming)信(xin)息(xi)確認,再修改(gai)報名(ming)信(xin)息(xi)。
3.已確(que)(que)認(ren)報(bao)名信(xin)息并已完成審(shen)核的,報(bao)考人員(yuan)可以(yi)自行(xing)取消(xiao)報(bao)名信(xin)息確(que)(que)認(ren)(系統將同時自動取消(xiao)已審(shen)核標志),再修改報(bao)名信(xin)息,修改后(hou)必須(xu)重新進行(xing)報(bao)考資格審(shen)核。
4.《建設(she)工程(cheng)技(ji)術與計(ji)量(liang)》科目(mu)未(wei)通(tong)過(guo)的(de),報考(kao)人員可以修改報考(kao)專業,保留原(yuan)檔案(an)號(hao)和其他(ta)科目(mu)成績;《建設(she)工程(cheng)技(ji)術與計(ji)量(liang)》科目(mu)已通(tong)過(guo)的(de),報考(kao)人員不允許修改報考(kao)專業。
5.報(bao)考人員在未(wei)繳費前需要調整到其他尚未(wei)結束(shu)報(bao)名省市報(bao)名的,可以自行(xing)取(qu)消報(bao)名確認,再(zai)重新選擇(ze)省市進行(xing)報(bao)名。
6.報名(ming)(ming)期(qi)間,報考(kao)人(ren)員(yuan)可修改的(de)(de)報名(ming)(ming)信(xin)(xin)(xin)息(xi)僅(jin)限于姓名(ming)(ming)和(he)身份證號(hao)以外(wai)的(de)(de)其(qi)他信(xin)(xin)(xin)息(xi)項,姓名(ming)(ming)和(he)身份證號(hao)信(xin)(xin)(xin)息(xi)系統自動從本人(ren)的(de)(de)注冊信(xin)(xin)(xin)息(xi)讀取(qu)。
7.報名信息一旦修(xiu)改后須重新(xin)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8.繳費成功后需要進行修改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于7月30日~31日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南京市草場門大街88號2812室)現場提交修改申請。
(三)照片上傳
1.網上報名上傳的照片必須是正規照相館拍攝的2寸證件照電子版原版(自拍、翻拍及掃描等除外)。
2.照片上傳(chuan)前,須使用照片編輯(ji)器進行預處(chu)理,處(chu)理后方可正常(chang)上傳(chuan)。
3.照(zhao)片(pian)上(shang)傳后(hou),系統(tong)審(shen)(shen)核(he)通過即為網(wang)上(shang)審(shen)(shen)核(he)通過,網(wang)上(shang)審(shen)(shen)核(he)只審(shen)(shen)照(zhao)片(pian),不對個人填報(bao)信息及(ji)資格進(jin)行審(shen)(shen)核(he)。
(四(si))其他
1.網上報名系統(tong)顯(xian)示的(de)(de)資(zi)格審核(he)狀態為資(zi)格預審結(jie)果,最終(zhong)考(kao)試(shi)資(zi)格的(de)(de)確(que)認(ren)以省級人(ren)事考(kao)試(shi)主(zhu)管部(bu)門資(zi)格審核(he)結(jie)果為準。
2.根據國家人社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凡考生通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有考試報名費用概不退還。
七(qi).現場資格審查(cha)注意事(shi)項(xiang)
1.請(qing)報考人員事(shi)先將現場資(zi)格審(shen)查(cha)所(suo)需材料(liao)的(de)原件(jian)和復(fu)印件(jian)準備齊全(quan)。
2.請事先將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及畢業證書復印件各1份依次整理后用訂書機裝訂于左上角、(所有紙張規格為A4紙);(免2科報考人員還另須加訂資格證書復印件)。
3.現場資格審(shen)查通過人(ren)員的證件(jian)原(yuan)件(jian)核(he)實后當場退回,報名表和(he)材料(liao)復印(yin)件(jian)上(shang)交留存(cun)。
4.對(dui)報(bao)考人(ren)員(yuan)工作年(nian)限存(cun)有異議的,現場資格審查(cha)工作人(ren)員(yuan)可(ke)要(yao)求報(bao)考人(ren)員(yuan)提供(gong)由(you)社(she)保(bao)中心(xin)開具或(huo)自助打印(yin)的社(she)保(bao)繳(jiao)費記(ji)錄單;對(dui)報(bao)考人(ren)員(yuan)學(xue)歷存(cun)有異議的,報(bao)考人(ren)員(yuan)需提供(gong)教育部門出具的學(xue)歷認證、電子注(zhu)冊備案表(biao)或(huo)畢業生登記(ji)表(biao)。如報(bao)考人(ren)員(yuan)無(wu)法提供(gong)上述佐證材料則(ze)審核(he)不(bu)予通過。
5.為確保現場秩(zhi)序,加快審查速度(du),請考生務必(bi)事先準備核查材料原(yuan)件和裝訂好的(de)留存(cun)材料,自覺(jue)排隊(dui),并(bing)服(fu)從現場工作人員指揮。
八、報名及考試費用
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部分人事考試收費項目、標準及有關問題的函》(蘇價費〔2002〕9號、蘇財綜〔2002〕5號)的規定執行。
1.報名費:每人10元。
2.考務費:客觀題考試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考試每人每科120元。
對于有收費票據需要的報考人員請于11月23日~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憑身份證或單位介紹信到銀城廣場A座8樓19號窗口(南京市江東北路289號)領取,屆時關注“江蘇建設人才網”相關通知。因涉及費用上繳結算,務必于規定時間內領取,逾期不再辦理。
九、準考證打印時(shi)間
考生可于10月9日起登陸“江蘇建設人才網”()“考試(shi)考務”欄目(mu)查詢準考證打印(yin)有關通知,打印(yin)準考證。
十、成績及合格證(zheng)發放
考生請于考試3個月后按照準考證上的成績查詢辦法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請于3個月后登錄“江蘇建設人才網”()查詢證書發放事(shi)宜。
報名入口(點擊進入):
江蘇省(sheng)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ye)資格考試與注冊(ce)中心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