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yu)調整工作時間的通知(zhi)
蘇南集〔2014〕12號(hao)
各公(gong)司(si)(si)、分公(gong)司(si)(si)、部(bu)門、項目部(bu):
根據國務(wu)院、江蘇省政府關于2014年放(fang)假(jia)通知(zhi)等通知(zhi)要求,結合公(gong)司(si)實際,現就工作時間的(de)調整要求通知(zhi)如下:
一、上下班時間。
1、上(shang)午上(shang)班時間為(wei)08:30-11:30。
2、下午上(shang)班(ban)時間(jian)為13:30-17:30。
二、各分公司上(shang)下班(ban)(ban)時間和總(zong)公司一并調整,新疆以及各項目部的上(shang)下班(ban)(ban)時間根(gen)據實際情(qing)況執行。
上(shang)述通(tong)知從(cong)2014年(nian)5月4日起開始執行,請集(ji)團各公司(si)、分公司(si)、部(bu)門(men)、項目部(bu)認(ren)真按照通(tong)知要(yao)求貫徹執行。
江蘇南工科(ke)技集(ji)團(tuan)有(you)限(xian)公司
二(er)(er)0一四年四月二(er)(er)十三日(ri)